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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负责编制的《2014年平湖海洋环境公报》和《2014年海盐海洋环境公报》通过评审

  作者:朱文斌、郭远明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1-28

2014年,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2014年浙江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浙海渔环[2014]1号),结合平湖、海盐两地实际,按照浙江省海洋环境监测管理规定、浙江省海洋环境四项监测制度等要求,我所承担了平湖和海盐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海洋环境质量、海洋功能区、入海污染源、海洋环境风险和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监测工作,并完成了2014年平湖、海盐海洋环境公报的编制工作。

 

近日,平湖市和海盐县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组织嘉兴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市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及海洋与渔业局相关部门对我所编制的《2014年平湖市海洋环境公报》、《2014年海盐县海洋环境公报》进行了评审,评审组认为《公报》数据可信、编制规范、结论可靠,符合公报编制的要求,建议在部分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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