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31日,2015年度中海油“丽水36-1气田开发项目渔业生态修复实施项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招标会议在舟山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海洋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等部门的专家和领导以及13家苗种生产单位的投标代表。
为修复和改善涉渔工程项目所在水域生态环境,2013年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与中海油丽水作业公司签订了“丽水36-1气田开发项目渔业生态修复实施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项目总经费1089万,分三年实施。2013年和2014年已在洞头海域放流大黄鱼、曼氏五针乌贼及标志鱼等6个种类的放流19104.53万尾(只.粒)。2015年共安排放流苗种费215万元人民币,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最终有9家单位预中标,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该项目的有效实施,为配合我省开展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宣传使增殖放流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渔民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组织和渔区群众主动参加和配合增殖放流活动,最重要的是增殖放流的生态效果逐渐显现,水域中放流品种的渔业资源量明显增加,达到了修复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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