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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质检中心顺利完成2021年度浙江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技术服务工作

  作者:陈雪昌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12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的要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机构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全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温州市乐清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柯桥区农业农村局、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和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等单位委托我所质检中心开展无公害水产品认定技术服务工作。作为部级无公害水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接到委托任务后,我所质检中心立即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有经验的抽样人员及时抽样。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检测人员加班加点完成检测任务,业务室工作人员及时出具检验报告。2021年度我所质检中心共完成27个无公害水产品抽检任务,为我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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