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实效,12月4-5日省海洋经济发展厅方佩儿副处长、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党委委员刘伟成、我所资源室副主任徐开达及相关科研骨干一行组成省调研组,赴温州、台州等地进行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调研。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及两市各县区(市)的渔业主管局分管领导和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会。
会上,各县区(市)代表汇报了辖区内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情况,重点围绕项目招投标、苗种质量监管、增殖放流规程及存在问题等作交流发言,建议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管控苗种质量、评估放流效果、加强生态补偿。
调研针对增殖放流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及优化对策深入研讨,省调研组对规范下阶段增殖放流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迭代政策文件,健全工作规程,防止出现“以次充好”“以小充大”“以少充多”等现象;二是抓好重点节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科学制定放流计划,加强苗种供应体系,不定期抽查检验保障苗种质量;三是强化验收力量,成立增殖放流苗种验收专家库,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苗种验收水平,同步探索跨地区验收抽查制度;四是优化放流效果,探索开展生物资源基础调查和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增殖放流效果,因地制宜丰富放流种类,进一步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此次调研更全面地掌握了目前全省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的现状和问题,也征集了有效的建议和对策,为下一步出台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