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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新建6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12-28

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依据《渔业法》,农业部于2008年12月22日审定公布(农业部公告1130号)63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第二批)。

这些保护区分布于长江、黄河、黑龙江、珠江等水系的34条江河、20个湖库,以及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的9个海湾、岛礁、滩涂等水域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建立,扩大了对《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的保护,更有效地保护四大家鱼、中华绒螯蟹、大麻哈鱼、带鱼、大黄鱼、对虾、海参、鲍鱼、梭子蟹、芡实等上百种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一些江海洄游和江河湖泊洄游的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保护。新纳入保护的还有元江鲤、彭泽鲫等一些特有种质资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上述物种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繁衍栖息水域,将缓解水域生态恶化趋势,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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